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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有()。
A、母牛腹中的小牛
B、苹果树上长着的苹果
C、母鸡生的鸡蛋
D、每月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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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此处为一头怀孕的母牛,是一物而非两物;
选项B正确:此处为一棵结了苹果的苹果树,是一物而非两物。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有()。
A、预购商品房
B、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C、房屋所有权转让
D、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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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选项ABCD正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选项A); (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选项B); (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选项CD);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口头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登记机构应当为刘某办理更正登记
B、刘某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C、刘某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
D、刘某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构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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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1)选项A不正确:由于登记显示张某为所有权人,刘某实际上属于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只有权利人张某同意或者刘某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登记机构方可为刘某办理更正登记。
(2)选项B正确:如果张某不同意更正,刘某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3)选项CD正确:刘某与张某就该房屋发生所有权纠纷,刘某可以提起确认之诉,如果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刘某,刘某则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登记机
某叔侄二人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侄子在未满足叔父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擅将祖宅售予第三人,叔父有权宣告买卖无效。后侄子在未告知其叔父的情况下,将祖宅高价售予不知情的第三人王某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叔父按照其与侄子的约定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属于物权
B、叔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侄子与王某的买卖合同无效
C、叔父有权请求王某返还祖宅,王某的损失应当向侄子追偿
D、叔父有权请求侄子就未满足其优先购买权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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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选项ABC正确:叔侄二人的约定具有《合同法》意义上的效力,叔父享有的属于债权,而非物权,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叔父无权请求宣告侄子与王某的合同无效,也无权请求王某返还房屋,但有权基于债权请求侄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和乙约定,如果中秋节的那一天,有喜鹊停在乙的屋顶上,乙就将该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为了防止乙届时拒绝办理登记手续或者在中秋节之前擅自高价向他人转卖该房屋,甲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B、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乙擅自高价向他人转卖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
C、如果中秋节有喜鹊停在乙的屋顶上,则3个月内甲乙应当办理正式的产权变更手续,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D、如果中秋节没有喜鹊停在乙的屋顶上,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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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选项A不正确:中秋节是否有喜鹊停在乙的屋顶上,属于不确定事项,甲乙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选项B正确: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选项CD正确: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有权根据无权代理制度撤销合同
B、订奶户有权根据无权代理制度撤销合同
C、订奶户有权以构成表见代理为由,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
D、如果订奶户主张表见代理,乙公司不得以甲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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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选项A不正确D正确:表见代理对于本人(乙公司)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作为抗辩事由,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选项BC正确: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相对人(订奶户)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