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9年4月1日。由-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答案

查找考试题目使用:答案兔助手(gongxuke.net

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9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施工单位于2009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复。那么,施工单位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

A、2010年4月1日

B、2010年8月1日

C、2011年4月1日

D、2011年8月1日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民法通则或其他民事法律规范没有特别规定的,均适用2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