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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一日下夜班,途径一僻静深巷时,恰遇住在巷内的男青年闯出门,急冲冲为其心脏病突发的父亲打电话叫救护,该女工以为男青年是向自己冲来的流氓,在紧急中抽出随身带的水果刀将该男青年刺伤,该女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
B、防卫不适时
C、假想防卫
D、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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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C。“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本题中女工由于主观上的错误误伤男青年,属于假想防卫,故本题答案为C。拓展:假想防卫的刑事责任——(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
甲因与别人勾搭成奸欲杀夫另嫁。一日,甲听信巫婆教唆,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其夫名字的纸符烧毁,取少许纸灰,拌入白糖中,让丈夫喝下,企图依靠神力将其杀死。奸情败露后,甲交待此事而案发。甲的行为
A、属于故意犯罪
B、属于事实认识错误而不构成犯罪
C、不构成犯罪
D、属于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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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C。考查犯罪构成,本案中“巫术”“诅咒”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尽管甲有主观上的故意,但甲实施的行为并不会造成其丈夫的人身危险,不具备危害性,不构成犯罪的条件。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题选C。
甲和乙是邻居,甲的老婆和乙有暧昧关系,甲扬言准备了工具要报复乙,乙听说后决定先下手,遂持棍闯入甲家,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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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D。防卫不适时:事前防卫(先下手为强)、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行为。《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关于死刑的表述,下列不正确的是
A、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但审判的时候满了十八周岁的人适用死刑
C、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D、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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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B。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不适用死刑,如果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但可能审判时已满十八周岁,所以,B错。
下列有关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表述不正确的是
A、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均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主体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C、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行为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犯罪
D、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也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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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赵某因开车速度过快,将过马路的蔡某撞伤,造成蔡某手臂骨折。赵某送蔡某到医院治疗,由于护士的疏忽导致蔡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赵某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
C、意外事件
D、过失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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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B。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赵某只是将蔡某撞伤,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故A说法错误;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赵某开车速度过快导致撞伤蔡某,并非不能预见,故C选项错误;过失杀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
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物。乙信以为真,悻然离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
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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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C。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甲有杀人的故意,“入户”杀人。乙有盗窃的故意,“入户”盗窃。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虽然刑法理论上对于共同犯罪之“共同”的要求存在不同的观点,但至少应具有“共同的故意”,否则就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现阶段,刑法理论上及近年来司法考试真题,对“共同犯罪”的成立采取“部分犯罪共同说”,即只要各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存在部分的“共同”,客
甲意图杀害某乙,某日甲趁乙不备,将乙从跨江大桥上推下企图将乙淹死,不料乙却因头部碰到石头而摔死,并不是被淹死的。甲的行为
A、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B、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C、是意外事件
D、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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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A。甲意图杀害乙将其推下大桥构成故意杀人罪,尽管乙最后的死亡并不是由于淹死导致,但是乙的死亡结果是甲希望达到的,且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依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中属于自助行为的是()。
A、高某住在菜旅店,住店5天未付房钱就要离开旅店去车站,旅店服务员见状揪住高某不让其走,并打报警电话
B、甲趁乙不在的时候将乙家的玻璃砸碎,乙得知后也到甲家中将其同样规格型号的玻璃砸碎
C、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李某,用匕首刺李某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李某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D、甲为救助自家和邻居被突袭而来的洪水所围困的财物,未经乙同意,使用乙的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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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A。自助行为的定义要点是:①受到不法侵害;②情势紧迫;③依靠自己的力量;④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措施。 A项符合自助行为的定义要点;B项不符合要点②(均属侵权行为);C项“撞成重伤”不符合要点④(正当防卫);D项不符合要点①(紧急避险)。故答案选A。
二、单选
28岁林某收了一名15岁的“小弟”黄某,林某带领黄某吸毒,林某告诉黄某贩毒赚钱,后黄某贩毒被抓,警方根据黄某提供的线索将林某抓获。以下对林某定罪量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林某是教唆犯
B、林某构成贩卖毒品罪
C、对林某应该从重处罚
D、林某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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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刑法。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林某口头教唆引起黄某犯罪(即贩毒)的意图,本案中为教唆犯(两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且黄某不满十八周岁,对林某应该从重处罚。故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