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事业单位考试相关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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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A、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

B、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C、甲委托乙购买一台液晶电视机,乙发现电视机价格太高,并且想到甲爱好摄影,前些日子甲和朋友聊天时候还谈到想买一个单反相机,便为甲购买了一单反相机

D、10周岁的小美从姑父那里获得500元压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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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0.【事考帮答案】A。考查法律-民法。《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A项为欺诈,属于可撤销合同;B项属于虚假交易

下列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张某发现李某正在强奸同村的王某,拿起砖头将李某打成重伤

B、精神病人张某拿刀捅向赵某,张某被赵某一脚踢飞,致其死亡

C、王某知道赵某意图杀害自己,于赵某从商场购买匕首返回途中,先下手为强,将赵某杀害

D、甲见乙从银行取钱出来,遂紧跟其后。甲在抢夺财物的过程中,被乙失手推到在地,造成甲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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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事考帮答案】C。考查法律-刑法。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成立前提是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C选项赵某并未实施任何侵害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故王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本题选C。
【本题已经审核无误,答案解析无误,请仔细阅读题目和解析】

张某(15岁)的父母遭遇车祸死亡,其外祖母年级较大,身体较差,无抚养能力,与张某的舅舅共同生活,张某的哥(已成年)、嫂不同意抚养,张某再无其他亲人,则其监护人应该是()。

A、张某的外祖母

B、张某的哥哥

C、张某的舅舅

D、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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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9.【事考帮答案】B。考查法律-民法。《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本题中,其外祖母已无监护能力,监护人转至其成年的哥哥。故本题选B。

张某在某商场捡到一个钱包,本想交到失物招领处。但打开后发现内有5000元人民币,遂张某就将其占为己有。张某的行为构成

A、侵占

B、贪污公款

C、贪污

D、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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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1. 【事考帮答案】A。考查法律-刑法。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张某将其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故本题选A。

根据我国《合同法》,存在下列()情形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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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8.【事考帮答案】A。考查法律-民法。《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故A对,BCD均属于无效合同,不符合题意,不当

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张某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伤

B、赵某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起砖头将其打晕,事后鉴定为重伤

C、李某(15岁),盗窃珠宝店价值20余万元饰物

D、王某精神病发作将其父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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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8. 【事考帮答案】A。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选项当选。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项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选。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

张某和李某积怨已久,张某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某天,张某躲在李某下班的必经之路上,准备捅李某一刀。张某见李某从起其面前经过,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刺向李某。此时,赵某恰巧经过并上前夺走了张某的刀,并将张某制服送去附近的派出所。张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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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9.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张某本题中,由于赵某的制止,导致张某未能实施杀人行为,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成立犯罪未遂。故本题选D。

在刑罚中,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是()。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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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0. 【事考帮答案】B。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故本题选B。

李某新买了一台单反相机,于是将自己的旧相机卖给了会友高某,因新相机还未到手,李某与高某约定,相机卖给高某后仍然由李某使用半个月,案例中李某交付相机的方式是

A、指示交付

B、占有改定

C、简易交付

D、现实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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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7.【事考帮答案】B。考查法律-民法。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本题中出让人李某基于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通过协议约定,使受让人高某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

某合同中有关给付货币的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这时应

A、在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B、在第三地履行

C、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D、在任意地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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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6.【事考帮答案】A。考查法律-民法。《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