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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而就破产人特定担保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下列关于别除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别除权以实现债权为目的
B、别除权的享有不受破产与和解程序限制
C、别除权的行使也要参加集体清偿程序
D、别除权是破产法创设的实体权利
E、别除权人放弃优先权,可对和解协议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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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别除权。别除权以实现债权为目的。所以选项A正确。别除权的享有不受破产与和解程序限制,可以随时单独就担保物优先受偿。所以选项B正确。别除权的行使不需要参加集体清偿程序。所以选项C错误。别除权不是破产法创设的实体权利,而是破产法给予某些既成的实体权利的特殊待遇。所以选项D错误。只有当别除权人放弃优先权而自愿加入集体清偿时,才可以对和解协议行使表决权。所以选项E正确。
223、根据《企业破产法》,在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这些情况包括()。
A、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
B、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
C、因债务人的欺诈行为而订立和解协议的
D、在和解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
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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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裁定终止和解程序的情况。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所以选项C错误。已经进入到了和解协议的执行阶段,不可能再发生终止和解程序的情况了。所以选项D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所以选项E错误。
230、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即别除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别除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限制
B、别除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别除权
C、别除权人就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D、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E、别除权人不需要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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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别除权。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须在法定期限内申报。
226、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B、国有公司的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非国有性质的公司没有限制
C、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E、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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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所以选项A正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所以选项B错误。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220、管理人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管理破产财产的人。下列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破产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对债权人会议负责
B、破产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的,债权人会议有权更换
C、破产管理人由债务人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或者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D、管理人履行规定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其报酬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E、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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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据此可知,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而非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据此可知,债权人会议无权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
228、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清偿,下列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共益债务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比例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E、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在按照比例清偿后,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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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222、在某起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指定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债权人胡某认为该事务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宜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
A、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B、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C、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D、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E、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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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任职条件。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这里的“利害关系”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对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227、在某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甲乙丙丁庚主张以其对债务人戊负担的债务抵销其破产债权,管理人哪些异议理由不能成立()。
A、在破产受理时,债权人甲对债务人戊的债权尚未到期
B、在破产受理时,债务人戊对债权人乙的债务尚未到期
C、债权人丙对债务人戊享有的是劳务债权,而债务人戊对债权人丙享有的是价款债权
D、债权人丁对债务人戊的债权系破产受理后从庚公司处收购获得
E、债权人庚对债务人戊的债务系故意侵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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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抵销权。债权人主张抵销,管理人以下列理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2)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3)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破产抵销权不论种类,期限。但恶意抵销禁止。
225、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各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A、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D、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E、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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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选项B、C属于破产费用。
221、关于管理人的特定职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B、监督债务人对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
C、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D、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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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特定职责。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所以选项A错误。拟订(而非拟定)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所以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