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活动中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如何处罚?

(一)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活动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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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等未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费的,有关部门应如何处罚?

违反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规定,企事业单位等未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费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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