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出质权利包括(&n-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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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出质权利包括( )。

A、汇票、本票、支票

B、债券、存款单

C、仓单、提单

D、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E、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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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质押财产方面,《民法典》明确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出质权利包括:(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 )。

A、购房

B、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C、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D、固定资产投资

E、股本权益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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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事项:

(一)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二)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三)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